【换票时间】09:00---11:30(11:30以后停止办理漂流手续),每天10:00—12:00左右开始漂流,每天漂流一次,开漂时间根据当日水量情况调整
【取票地点】景区综合服务区自驾游售票处兑换门票
【入园凭证】出游当日至景区综合服务区自驾游售票处出示"验证码”验证即可入园,请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
【退改说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漂流,门票未使用前经景区核验身份后予以退票。
【温馨提示】
1、游客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入园手续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1.2米以下者、醉酒者、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癫痫等疾病的病人、孕妇、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其他不适合水上运动的游客禁止漂流。
3、儿童乘船须知: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不能参加漂流,1.2米以上的儿童可以漂流,票价同成人,必须有家长监护陪同漂流。
4、漂流是一种较为刺激的游客互动水上项目,漂流途中可能发生落水、翻船等特殊情况,如您非常排斥此类情况请不要参加漂流项目。
5、请不要将玻璃制品、尖头雨伞、铁质水枪、水舀、非景区提供水枪等物品携带上船,不要穿高跟鞋上船。
6、漂前建议:游客自备一套干衣服及鞋、毛巾、防水袋、眼镜固定绳等,妥善保管现金、摄像机、照相机、手机、手表、首饰、车钥匙等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不可携带上船,以免漂流途中浸水或落水丢失给您造成损失。
7、请妥善保管门票,此票是您起点检票、尾点验票、退还押金、乘车、衣物托运、贵重物品寄存等唯一凭证。如有遗失,尾点验票时,视为无票,游客须补交全价票款140元,水枪及手牌门票押金不予返还。门票只在漂流当日时间段内有效。
8、请按规定人数上船,漂流途中游客应抓好安全把手,不得脱下救生衣,不得随意下船、不准坐在船舷上、不准将双腿放在船外。漂流途中遵守景区安全规定,防止意外发生。
9、依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游客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严禁游客在漂流途中私自链船,如游客私自链船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
10、请自觉维护景区生态环境,不要向河道内抛弃垃圾杂物、洗浴时禁止使用化学洗涤用品。
11、漂流途中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遇有山洪、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漂流安全的情况,景区有权终止漂流,游客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转移避险。
12、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景区。
13、需要开具发票的游客请在购票时现场开具发票。
14、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说明:
(1)意外伤害保险10元/人,景区代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收取,由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负责一次性理赔及给付,游客在漂流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游客伤、残、亡事件保险公司赔付后,红河谷漂流公司将不再予以赔偿。
(2)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说明:该保险保障范围仅限于游客在漂流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游客伤、残、亡事件,保险公司才负赔偿责任。如游客在漂流途中不慎受伤,请到达漂流尾点后,凭手牌门票到救护站进行登记和免费处理治疗;如伤势较严重,必须由现场医务人员开具证明,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如游客要求回本地医院治疗,必须经救护站医务人员或指定医院主治医生书面诊断证明同意后,方可回所在地县级以上医保合作医院救治;不听医生嘱托,擅自离开的游客,一切后果和费用自付。没有在救护站登记、检查的受伤游客,离开景区后,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回本地治疗的游客,医疗费用由游客自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凭医疗费相关手续及个人证件到清原县人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救护站每天根据登记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未尽事宜按照保险公司条款执行。
15、以上条款请游客自觉遵守,游客因违反以上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自驾线路】自驾车:沈吉高速公路清原出口下——左转行驶25公里——按指路牌行驶——到达景区综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自驾游售票处兑换门票